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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版住宅设计标准来了!层高、使用面积、电梯都有新要求

  ,将原标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并提高了住宅室内净高要求。层高调整更加有利于住宅通风、采光和日照,有利于住宅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地板采暖等技术的应用,将大幅提高住宅宜居水平。

  对比原标准,普通套型最小使用面积由32米提高到36米,最小套型使用面积由23米提高到30米,同时增大了卧室、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进一步适应住宅全生命周期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需求。

  ,将原标准“6层及以上或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超过15米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调整为“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将原标准“12层级以上的住宅应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调整为“设置电梯的住宅单元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除独立式住宅和低层联排住宅外,我市新建住宅均应设置电梯,且至少有一部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电梯设置标准的修订利于提升我市住宅医疗救护效率和无障碍保障水平。

  ,既满足防火安全疏散要求,又保障轮椅通行需要,营造适老化、无障碍居住空间。

  为满足居民对“数字家庭”的需求,新版标准完善了住宅智能化设计内容,增设“智能化”章节,整合现行标准中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相关内容,新增智能家居系统要求,丰富住宅智能化设置内容,提高了住宅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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